日本房產中介工作標準
正規的日本房產中介以嚴謹專業出名,各方面服務都很到位。實際上日本房產中介在變成現狀之前,也經歷了不少黑暗時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看看日本中介的發展及工作標準。
正規的日本房產中介以嚴謹專業出名,各方面服務都很到位。實際上日本房產中介在變成現狀之前,也經歷了不少黑暗時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看看日本中介的發展。
日本房產中介發展
日本房地產中介時代可用三種顏色來描述:黑、灰、白。
其中“黑”中介時代的開始時間約為1947年前后,無法律、無資格考試、信息不透明等是該時期的主要特征。
“灰”中介時代自1952年實施《宅地建物交易業法》開始。這一時期的主要特點是:資格考試開始實施,行業的準入水準提高,但信息還是處于不透明的狀態。
接下來是“白”中介時代,這一時期的主要事件包括:1980年不動產流通近代中心設立;1988年《宅地建物交易業法》修正,開始實施專屬專任與登錄制度;1990年指定流通機構,信息共享起步;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健全。
日本房產中介為何運營規范
日本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所有合同按規定需保留10年,一旦合同出現錯誤,房屋出現瑕疵,中介都有不可逃避的責任。當事員工要負責不說,領導和負責人對在任期內任何員工所簽的任何一份合同也都要負責。即使出現問題時前任負責人已經卸任,也得承擔賠償責任,甚至中止合同,把錢退還買主。
行業協會執行力強,也是日本房地產中介運營比較規范的重要原因。在日本不管干什么行業,一般都有行業管理,而行業管理基本上依靠行業協會。做房地產有不動產協會,中介公司都要加入協會。
一旦出現買賣糾紛,客戶會直接聯系中介公司所屬的不動產協會,協會馬上出面找中介公司調查。一旦調查屬實,中介一要退錢,二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接受處分。協會核實損失額,報告法務局。法務局馬上賠償客戶損失,支付完后要求中介公司把保證金補齊,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中介公司停業3個月或半年,直到吊銷其執照。
日本房地產交易各環節信息透明,很難作假或一房兩賣。日本房地產都有不動產登記證副本,就像戶口一樣。副本會寫明這處房地產的面積、所在地、所有產權變更記錄,以及現在的所有者姓名、住址、因何原因拿到這處房地產等內容。如果用房產做抵押,那么借了多少錢、借款期限、利息都在副本上有所體現。抵押權不解除的話,買賣很難成立。
日本房地產買賣還有專門的司法代書人負責給房地產過戶。一般房產交易簽合同時,司法代書人都要到場。到場前,他會去法務局取出登記證副本,確認交易的房地產到底是不是所謂的賣主所有;簽約時,要求賣主提供權利證書,相當于國內的房產證,還有印章證明書。在區政府登錄的印章和簽合同的印章若不一致,合同屬無效。此外,司法代書人還會核對賣主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住址,如果賣主是公司的話,還需核對公司登記副本。司法代書人作為法律專業人士的把關作用非常重要。
針對國內中介協助賣主開陰陽合同避稅等違規造假行為,日本宅地建筑物交易業法對中介的約束非常嚴格。制定陰陽合同,一旦被發現,肯定會被吊銷執照。因為這種行為不但違反宅地建筑物交易業法,還違反合同法等法律,是犯罪行為。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內容不相同的合同,合同分為對內與對外,對內的那份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外的那份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達。
日本中介手續費費率全國統一。假如某處房地產的成交價是1億日元,中介公司按規定可收300萬日元中介費。而中介幫助賣主將合同做成5000萬日元,中介費相應也只能收一半。所以,中介不僅要考慮自己的信譽,還要考慮是否會觸犯法律以及是否能排除賣主少付一半手續費的可能性。
簽訂中介合同后,中介要定期向賣主匯報進展,比如有多少人想看房等。如果中介壟斷房源,造成房產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售出,賣主有權終止合同,轉而委托別的中介公司。所以日本中介公司壓力都很大,會選擇與同行共享信息,以便在合同期限內盡快把房產賣出去。
綜上所述,日本房產中介被各種規范限制,讓他們無法做出有損客戶的事情。只要您選擇了正規的中介,基本上會享有不錯的服務。
風險提示:海外房產信息由開發商/項目方提供,請投資者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自行核實相關信息,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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